问题 | 连带责任怎样解除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连带责任解除方式如下: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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