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上的抗辩权具体有什么,是如何分类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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