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如何清偿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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