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合同成立所需满足的基本要件大致可归纳如下:首先需建立起借款协议的共识,也就是由其中一方向对方发起借款请求,而对方则明确表达愿意进行出借;
其次,必须清晰界定出借方与借款方的身份和地位; 再者,对于借款的具体金额、使用目的以及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各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其生效的前提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当事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各方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且无瑕疵; 第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亦不能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值得注意的是,当金融机构作为出借方时,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时便已成立并生效; 然而,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后,该合同才会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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