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是指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补偿。为了保护农民的合理权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土地征收、补偿等进行了规定,使关于土地补偿的标准越来越合理和规范化。
问题 | 国家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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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国家补偿一般以直接现实的损失为限,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补偿额往往小于直接损失额。另外,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由法律直接规定。 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与国家补偿区别 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国家赔偿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其与国家赔偿的区别为: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国家补偿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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