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原告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借款追偿权时,其所需准备并提交法院认证的证据材料主要涵盖以下类型:
1.借款协议或者具备明确借贷关系记载的借据: 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以及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等关键条款的具体内容。 2.关于资金转移的凭证或现金支付的证据: 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都是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状况的重要依据。 3.当事人的陈述: 借款方与出借方对于借款事项的详细描述和阐述。 4.证人证言: 若有第三方在场目睹或了解借款过程,则可提供相应的证词。 5.电子数据: 如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能有效证明借款事实及其还款催告的情况。 6.其他相关证据: 如还款计划书、还款记录、催款通知书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提交的证据均需经由法院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被视为认定事实的可靠依据。 若原告无法自行搜集部分证据,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协助调查取证。 法院会以全面且客观的态度,对所有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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