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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打了借条恶意不还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蓄意拒绝偿还贷款,那么放贷方可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实施执行令状。
一经法院裁定或达成和解协议,要求借款方履行还款责任,则借款方必须严格遵守。
如若借款方仍拒不履行,放贷方便可再次申请执行。
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若借款方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当地司法机构有权对借款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范围不应超过借款方应承担的债务总额。
总而言之,若借款方蓄意拒绝偿还贷款,放贷方可依法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实施执行令状,并请求司法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强制借款方履行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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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