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可以在外地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案标的为借款合同所引发之纷争,其司法管辖权归属需取决于被告居所地抑或是合同执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
倘若在借款协议中并无对合同执行地作出明确的约定,并且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是商业惯例亦无法确认执行地点之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明文规定,我们可以将持有金钱方所在地视为合同执行地。 因此,若在借款协议中对合同执行地没有明示,亦缺乏其他方法确定执行地,那么作为持有金钱的一方——借款人,便有权在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这就意味着,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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