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欠条没写地址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协议中未明确注明被告人所在地的情况下,经法院认定仍可依据该被告人实际住所地来决定案件的管辖权。
倘若被告人实际住所地与其主要居住地存在落差,通常此时会根据其主要居住地来确认管辖法院。 若涉及多名被告人,并且他们各自的实际住所地和主要居住地分别处在不同的地区,那么这些具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就需要对案件进行审理。 因此,即便在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标注被告人的具体地址,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以上法律条款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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