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不覆还款项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出示书面形式的借据,然而其却能提供其他各式各样的证据作为借款实际存在的佐证。
此时借款人就必须肩负起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以支撑自身主张的责任。 如果借款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将代为进行搜寻和采集。 在此期间,法院将会对这些打印出来的证据进行全方位、客观公正的审定核验。 其实在实操层面上,借款人可考虑向法庭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见证人所做的证词、录音录像乃至是手机短信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等电子数据或者其它种类的证据材料,以此来证实其真实存在的借款行为。 倘若上述的证据确凿且分量足够的话,即便没有书面借据,法院也有可能做出判决,要求借款人如数偿还欠款。 故而,尽管借款人未能提供书面借据,只要他们能够通过其他的证据形式来证实借款的确发生过,那么债权人依然有可能追讨回来当初所借出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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