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司借员工的钱不还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公司领导借款未果之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雇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方的雇员需提供充足的借款事实与相关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雇员有权要求法院判定其上级领导偿还所欠款项。 倘若该领导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已偿还借款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抗辩理由,那么法院往往会对雇员的诉求予以支持,并作出判决,要求该领导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若双方曾就此达成过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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