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未注明利息应如何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关系中,倘若欠条并无明确标注利息部分,应理解为此笔款项并不包含任何利息费用。
债权方在此情况下,无法依据该条款向借款人索求利息。 然而,法律对于这一问题亦有具体规定,即当各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并未就利息支付事宜作出明确约定时,将会被认定为借款金额不会涉及利息成本。 尽管如此,若借款方未能按照先前商定的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债权方仍可根据相关法规,对于逾期还款部分寻求逾期利息的补偿。 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需要遵循我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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