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和借条都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的,不影响出借人主经债权。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借款没有借条的追债方式是先和借款人协商处理。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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