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 问题 | 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 |
| 分类 | |
| 解答 |
![]() 一、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的基本格式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通常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1.标题。标题一般用文种的名称,不需加任何限制成分,如《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 2.受文单位。受文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需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核转。 3.文首。写明我方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商标名称、证号、对方单位名称、经过初步审定的商标号、名称、《商标公告》刊登日期。 4.正文。正文部分要求重点写明更正理由。 5.签署。指更正提交人的签名盖章、住址、文书拟订时间。 6.事务性说明。提供各种证据材料和其他有关事项。 7.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 二、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格式范例![]() 注册商标更正申请书相关词条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