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未收回怎样抗诉讼时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内,若权利方当事人向违约方当事人发出执行请求,或违约方当事人同意履行其义务,又或者权利方当事人主动发起诉讼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亦或是产生了与启动诉讼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具有等同效果的其他情况,则诉讼期限将会中止。
这就意味着,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内,只要借据持有者实施了上述行动中的任何一项,即可主张诉讼期限已经中止,从而为自己的讼诉提供有利的证明。 比如,倘若借据持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内,向债务方提出还款请求,或者债务方明确承认该项债务并且同意负责偿还,那么这种行为便会导致诉讼期限中止,借据持有者便可依据此种情况来对抗可能出现的诉讼期限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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