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致死一般赔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身亡,其补偿范围将涵盖相关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乃至对死者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与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付。
关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应以受诉司法机构所在地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群,十岁愈增,每年的计算便会相应递减一年; 至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群体,则只需按照五年进行计算即可。 而所谓被抚养人生活费用部分,它依据的乃是被抚养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以及能否从其他途径获取生活所需。 儿童则须算到年满十八岁为止,倘若被抚养人既失去劳动能力也无其他生活来源,则需要计算二十年。 同理,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群,每年的计算同样需要逐年递减;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群体,同样仅需计算五年。 这里提到的被抚养人是指受害者依法应该担负起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是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直系成年亲属。 若被抚养人除了已经提及的责任人外,尚存在其他扶养人,那么责任人只需赔偿受害方依法应负担的部分。 若被扶养人包括多位,则各年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应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甚至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阈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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