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有法可依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女关系结束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不合理的,但是男女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并没有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做出规定,所以二人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费用的行为会因没有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男女关系结束时愿意支付上述费用的,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 非法同居会引起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1、双方均无配偶者非法同居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一方有重婚情形的,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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