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可以先由我来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
即便孩子最终的抚养权判定给了男方,然而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如果出现了特殊的情形,孩子是可以先由女方来进行抚养的。 法律有明确规定,当离婚之后,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是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作为首要原则。 而对于哺乳期之后的子女,如果双方因为抚养问题而产生争执,并且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这时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自身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假如女方能够有力地证明,由自己来抚养孩子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说女方拥有更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或者女方具备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能够给孩子带来更良好的教育环境等。 那么,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考虑将孩子先交给女方进行抚养,等最终的判决正式作出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需要明确的是,孩子最终的抚养权归属,还是要依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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