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可以把孩子接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在法庭裁决中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到母亲手里。
然而,如果父亲未经过母方同意就私自将孩子接回自己身边,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妥当的。 但是,作为父亲,他仍然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由法律所赋予的。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与母亲进行协商或者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以及方式,以便能够与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 若父亲希望改变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和证据,以证明母亲存在着不利于抚养孩子的状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对孩子实施虐待等等。 只有这样,他才能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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