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给多久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离婚之后承担孩子抚育费用直到其年满18岁被认为是较为普遍且适宜的做法。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16岁但尚未达到18岁,并且他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也能够保持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有权利停止向他们提供抚养费用。 除此之外,倘若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或尚未完全恢复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维系日常生活,这时,作为父母仍需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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