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男方有权利要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当前社会现状,未婚生育现象较为普遍,关于子女养育事宜,男方同样享有权利提出要求。
然而,这一问题的解决需依据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性、财务状况的明显差异、儿童年龄段以及主观意愿表达的清晰度、家庭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等。 通常情况下,若男方能够提供充足证据以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养育条件,例如稳定且可观的经济收入来源、健康和谐的家庭氛围等,则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将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