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抚养权更改去哪个部门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问题,通常可采用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途径进行处理。
若离婚当事人双方都有意愿且能够达成共识从而形成新的抚养权调整约定,则可以径直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相应诉求并请求予以变更。 然而,在无法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坚信有必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时,均可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全面审慎地评估是否应当作出抚养权变更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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