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必须首先明确适用哪一个级别的审判机关——一般而言,应当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判。
随后,需要准备好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说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财产状况、及子女抚养情况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将准备妥当的起诉书与证据资料递交给法院,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后应当耐心地等待审判法院接受案件并作出决定。 在法院接收案件之后,将会适时安排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若双方当事人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取得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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