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一方未能履行其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那么向法院提出强制作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会产生积极效果。
因为强制执行手段众多且有力,如冻结被申请人的金融账户、掌控其财务状况、对其个人或者团体所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拍卖等等,这些措施都能够极大地促进被申请人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从而有效地确保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利益以及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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