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处于哺乳期期间进行的离婚案件审理中,通常情况下,年幼的子女将会被法庭责令交付至其母亲的监护之下。
因为在这个阶段,婴儿更迫切地需要母亲的关爱与照料,这样才能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得到充分的保护,符合儿童权益最大化的原则。 至于财产分配问题,法庭将适度倾向于保护女方以及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 若女方在此期间并无稳定的职业收入来源,那么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到男方的经济状况,并可能会要求男方承担更高比例的抚养费用,以便为女方及其子女提供更为稳定且充足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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