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可以减少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中,子女抚养费用是有可能进行适度削减的。
例如,当负责承担这一义务的一方由于失业、遭受疾病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其收入大幅度降低时,或者在他们面临着其他经济困境,以至于无法按照原先的协议标准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时候,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抚养费用。 然而,他们需要持有足够多且有力的证据来证实他们当前经济状况已经发生显著的改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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