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父母有探视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男方家长并无直接参与子女监护的权利,这是由于在孩子被判定为由女方进行抚养之后,女方便依法获得了直接抚养孩子的权益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权限;
而在此过程之中男方则依法享有的只是对孩子的探望权益而已。 然而,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当中,若得到女方的同意,男方的父母也可以在女方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行使他们的探望权利,以此来实现与孙子或孙女的亲情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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