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问题怎么执行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用,大抵应由并未实际养育该子女的一方按事先约定之方式及时间向实际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交付。
若未能依约及时足额支付,则实际抚育之子女的一方可首先与其交谈协商,如若协商无果,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接下来,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决,倘若裁决下达之后,仍有一方拒绝履行义务,那么实际抚育之子女的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