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所约定的抚养费用总额并未确立某种统一且固化的准则,其具体数额往往会受诸多复杂因素的深刻影响,诸如子女实际所需的各项开支、双亲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整体消费水准等等。
总而言之,此项费用设计的初衷在于满足子女在日常生活、教育培养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必需开支。 假设协议双方都拥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来源,那么当事人应当依照双亲月总收入的20%-30%这一比例来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倘若同一对夫妇要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他们所应付出的抚养费用占比则需要适当提升,但通常情况下最高不允许超过双亲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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