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给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支付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会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是尚不满十八周岁,而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作为父母的一方就有权利停止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倘若子女成年之后仍然无法独立生存,例如正在接受高等中学及以下程度的教育、或者由于自身身心因素(例如失去或尚未完全恢复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水平,那么作为父母的一方仍需承担起支付必要抚养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