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抚养孩子要什么材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时,一般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首先是离婚协议或者相关司法裁决文书,以确保其中已明确规定了对方所应尽到的抚养义务; 其次,还需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未能切实履行其抚养义务,例如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相关记录、以及能够反映出孩子在生活中面临困境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此外,您与孩子的身份证明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身份证件、户口本等; 最后,您还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明确表达您的诉讼请求、陈述事实情况及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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