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潮汕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广东省潮汕地区,对于涉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定这一问题中所遵循的原则,与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规定并无二致。
在实践中,法院将会以全面且综合的视角来考虑诸多因素,如子女的年龄状况、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优劣、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等。 若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将其抚养权判归母亲所有,但若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形,则另当别论。 而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此外,法院还会着重考量哪一方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稳定的生活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从而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以此作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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