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标准算绩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基于支付方的固定收入为基础进行评估,然而,绩效部分是否应当纳入计算范畴,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若支付方的绩效收入较为稳定并且具有明确的预期性,那么在计算抚养费用时,有可能会将这部分收入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反之,若是支付方的绩效收入波动较大或者无法准确预知,那么在常规情况下,一般并不会轻易地将其作为计算抚养费用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