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往常情况下,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所协商确定的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事宜,通常会覆盖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之时。
然而假如子女周岁已过十六岁而未满十八岁,并且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持日常生计,且这部分收入足以满足其生活所在地的普通居民平均消费水准,那么作为家长的双方便有权选择不再承担额外的抚养费用。 此外,若有些许特殊状况发生在子女身上,例如身体残疾导致无法独立生活等,即使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他们或许仍然需要家长额外的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