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监护权审判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护权申请程序中,申请者通常需先行向具有地域管辖权限的法律机构递交一份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自身具备成为适当监护人的资质与条件,以及被监护人确实存在需要监护的实际状况。
待法院收到申请并予以立案之后,便会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相关的利益方相关人员参与该诉讼过程。 接下来,法院将对各方所提交的各类证据材料进行严谨的审查工作,并且在必要时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及证人询问等环节。 最终,法院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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