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有没有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需求、双亲的支付能力以及地方法院所在地的实际物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其中,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同时,若需要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时,支付比例则可视情况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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