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之后,涉及到的子女抚养费用具体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到孩子自身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各自能够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
通常情况下,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而言,他们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益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与支付; 而对于同时负责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父母来说,他们所需要支付的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度提升,但是无论如何,这个比例都不应超过他们每个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无法提供明显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的子女抚养费用数额则可以根据相关年份或周期内的总收入状况,或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再做相应的调整与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