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不支付会怎么样有消灭时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仍有未能按约定足额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情况发生,这无疑是对既有的法律法规及离婚协定的践踏与违背。
在此种情形之下,有关当事人完全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手段强制前配偶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支付其未曾尽数支付的抚养费用。 需注意的是,尽管抚养义务的行使往往具有持续性,但关于抚养费用的索求本身却并不受所谓的法定时效期限的影响限制。 原因在于,子女抚养乃是父母所必须承担的无条件、终身性的伦理和法律义务,无论时间如何流转更迭,都无法将之轻易地予以免除或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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