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证据怎么收集起诉书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前,首先需要围绕着夫妻感情破裂程度、财产分配状况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等几个重要环节来展开充分的证据搜集工作。
比如说,为了展示夫妻之间的情感裂痕已经无法修补,可以搜集到诸如配偶的出轨行为、家庭暴力实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报警回执单、医疗机构出具的损伤鉴定报告等等。 对于财产分配问题,需要着重搜集有关房屋所有权证实、汽车权属证书、大额资金往来记录等资料。 同样地,在解决子女抚养纠纷过程中,务必提供自身具备更为优秀抚养能力的证据,比如可以出示收入水平的相关证明、居住环境照片等等。 在书写起诉状这份法律文书时,首先需明确列示原告和被告的个人身份基本信息; 之后逐一表述明确的诉讼主张及具体原因; 用词应通俗易懂且逻辑性强,使判决者能够了解清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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