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三个女儿离婚后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在婚姻诉讼过程中的子女监护权分配问题,倘若夫妻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照双方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最高准则来做出裁决。
若子女年满八岁,法院亦需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因此,对于拥有三名女儿的家庭而言,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必须充分考虑到每一位女儿的特殊情况,如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情感依附程度等等。 若三名女儿均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应由母亲亲自抚养; 若已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八周岁,法院将全面评估哪一方能够为女儿提供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及利益保障; 而当女儿年满八周岁时,她们的真实意愿亦将成为重要的决策参考因素之一。 最后的裁决结果须以具体事实与证据为基础,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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