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配偶的子女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牵扯到了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那么请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即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紧密联系不会因为婚姻解除而被轻易割裂,其离婚之后作为父母的任一方都仍然负有抚养、教导以及关爱他们孩子的法定权力与义务。
针对年仅不满两岁的幼儿权益保障方面,法律定下了规定,幼子应该尽可能由母方亲自照顾,以确保他们享有最佳的成长环境。 至于年龄超过两岁并足够成熟懂事的孩童,倘若父母在此期间未能就护养事宜达成共识,他们需要向当地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解决,然后依照判决结果履行各自的职责义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直到八岁以上,司法机构仍须按照该年龄段孩童自主独立发展的需求,充分尊重其表达自身意见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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