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决离婚后抚养费用问题的通常做法是根据未承担抚养责任这一方向计算的纯收入的20%-30%作为计算基础;
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将参考他们该年获得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以20%-30%为参考做出判断; 若需扶养的孩子超过两位,那么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至5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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