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更改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儿童因生活需求及教育方面的压力,或是家庭因某种意外因素导致经济状况发生显著转变时,若他们希望调整原先设定的抚养费用金额,应首先经过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与共识。
倘若无法达成协议,则悉听法院依据既定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如结婚证明文件或是诉讼程序完成的监护权交易,签署的抚养金额均将成为日后监护人要求增加给付额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监护权变更之后,如若孩子要求提高抚养成本额度,只有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父母一方具备负担能力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原先确定的抚养费用已经不足以为其提供本地正常生活水平所需; (二)儿童得病或入学学习,使得实际需求量已经超出原定金额范围; (三)存在着其他正当理由,使得子女的抚养成本不得不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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