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由男女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而定,您可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整体的生活水准等多个方面。 若父母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则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为他们每月可支配总收入的20%-30%; 如果需要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时,这个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当父母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时,抚养费用的数额便可依照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所述的比率进行确定。 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上述比例也可适当调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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