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义务确立的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义务的确立秉持以下原则:
首先是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其次是在母亲尚处于哺乳期阶段时,将子女交由哺乳之母抚养,最后对于处于哺乳期后期且无法通过与父母双方协商形成共识的子女抚养问题,应按照子女权益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与此同时,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们也应当适度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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