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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孕妇在妊娠期提出离婚请求,男方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并未设有明文的具体金额限制。
然而,通常而言,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系综合考虑以下三项因素而确定:
①未成年子女实际所需的生活开支;
②夫妻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以及③当地社会普遍认可的生活水平标准。
具体的计算方式则视收入来源情况予以区分:
1、如夫或妻一方拥有稳定的薪金收入,则抚养费用的大致范畴可依照该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进行估算。
若需同时负担两名以上子女的养育责任,相应的抚养比例可以酌情调高,但须遵循上限不可突破月收入额50%的原则。
2、对于无法确定明确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据当年总收入或与之类似的同行业年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测算。
3、对于存在特别情形的家庭,例如无正常经济收入或失踪等,抚养费用的数额可在原有基础上适量增加或适度下调。
4、父母任意一方若无经济收入或处于失联状态,则其所持有的财物可作为代偿抚养费用的代替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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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