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可遵循每月收入总额的20%-30%;
2.在需要承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用情况下,支付比例可以略微上调,然而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收入总额的50%; 3.若无固定收入,则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全年总收入或与之相关的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4.如存在特殊情形,可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前述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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