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对于孩子抚养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若支付方拥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来源,应依照其当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如有两个子女抚养,此比例最高可提升至月收入的50%。 其次,如支付方经济状况较为薄弱,无固定收入来源,抚养费部分便可参照其当年实际收入或是大约与之相当行业的年均收入水平进行支付。 最后,若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或是面临其他紧急状况,父母应视情况在原有抚养费标准的基础之上适当增添额外费用以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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