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父母能否单方为子女指定监护人并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离异父母无法单独以遗嘱形式为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
尽管夫妻已然离异,然而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从未发生改变,因此父母双方均应被视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倘若抚养该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中有一方不幸离世,那么抚养责任理所当然地将由健在的另一方承担。 此外,遗嘱中若指定的监护人为非抚养方,则只有在亡故方于遗嘱立定之后才有资格实施此类行为,若反之,遗嘱中所指的监护人安排只能视为无效。 在此基础上,通过遗嘱手段来指定监护人需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父母必须在实际担任监护人职务期间,才能有权利利用遗嘱手段进行指定; 第二,只有那些最终在世或离世的一方,才有权力行使此项权利; 第三,遗嘱本身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撰写,并且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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