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是的,父母双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用。
这是他们作为父亲或者母亲所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必须全额支付抚养费用,不可推辞。 除非是当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失去了工作能力,接触不到任何经济来源; 或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自愿承担孩子所有的养育费用,并同意对方不再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在此情况下就可以不额外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即便抚养孩子的一方愿意承担孩子所有的养育费用,同意对方不额外支付抚养费用,这并不影响他/她日后重新向对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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